《某县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》内容摘要:一、机构性质和机构设置 第一条县委财经委员会是县委议事协调机构,直接受县委及其常委会领导。 第二条县委财经委员会设主任1名,由县委书记担任;副主任2名,由县委副书记担任;委员若干名,由县委和县政府其他有关领导同志组成。 第三条县委财经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,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,。
© 笔杆子素材库 m.jdll.cn
友情链接: 华博范文网 妙笔智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