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薛瑄与他的“居官七要”》内容摘要:薛瑄与他的“居官七要”宣德三年(1428年),明宣宗拟重整风纪,在内阁首辅杨士奇等的举荐下,薛瑄被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。 到天顺元年(1457年),薛瑄历任监察御史、大理寺少卿和大理寺卿等职。 他严于律己、勤廉从政、刚直不阿、执法如山,被誉为“光明俊伟”的清官。 薛瑄任广东道监察御史期间,并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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