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乡镇(街道)权责清单 提纲》内容摘要:提纲 一、事项概述 ○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 ○ 处罚对象:在河道、湖泊管理范围内弃置、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的行为 ○ 处罚主体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 ○ 具体实施主体: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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